因公出国(境)任务注意事项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3-10-17  浏览:

 

   

    申请因公出国(赴港澳)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学校保密规定,在申请任务前,需按要求填写《北京工业大学因公出国(境)保密审查表》,经所在二级机构审批(涉密人员还需依次经科学技术发展院、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)后,提交国际处备案,方可启动因公出国(赴港澳)任务申报和审批程序。其中,涉密人员前往科学技术发展院审批时,还需同时携带任务涉及材料(论文、著作、数据、研究资料、详细的出访学习、研究计划与研究内容等)。

因公出国(境)任务申报材料递交原则上需提前2个月,美国任务需提前4个月(遇节假日顺延)材料上报时间距离拟出访时间,不满足上述办理时限要求的,原则上不予受理(具体以上级单位要求为准),若坚持申报须团长签署《因公出国(境)任务申报风险告知书》;若材料上报时间距离拟出访时间少于14个工作日,不予受理

因公出国(境)办理基本流程:

完成保密审核备案手续→提交因公出国(境)申请→校内审批(1周内,审批时长与材料是否完备、任务是否合规紧密相关)→上报上级单位审批(视团组类型,一般1周内)→办理因公证照、签证/注(无异常情况下一般国家或地区需至少15个工作日,个别特殊国家或地区除外,美国需视check情况而定,所需时间更长)→因公证照借出手续→执行任务→因公证照归还手续、提交出访总结和回访表→经费核销。

   执行因公出国及港澳台任务,需按照财库〔2014〕33号、财库〔2014〕180号的要求,厉行节约,原则上购买国内航空公司往返的航班。国际航线选择标准参见网址https://app.gpticket.org/announcement/gpInterAirlineRules.action,如遇不得不选择外航等特殊情况,需申报《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》(网上办事大厅→服务分类:合作交流→点击“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”),审批后方可执行。

   请按照“因公出国(境)任务申报所需材料清单(同时提交)”中材料及要求准备好上报材料,并交科学楼213室黄老师(美国、亚洲团组)、易老师(其他地区团组)。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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